勒十玄第七[一]
一、金与师子,同时成立,圆满具足[二],名同时具足相应门[三]。
二、若师子眼收师子尽[四],则一切纯是眼[五];若耳收师子尽,则一切纯是耳[六]。诸根同时相收,悉皆具足[七],则一一皆杂,一一皆纯,为圆满藏[八],名诸藏纯杂具德门[九]。
三、金与师子[一0],相容成立,一多无碍[一一];于中理事各各不同[一二];于中理事各各不同[一二],或一或多,各住自位[一三],名一多相容不同门[一四]。
四、师子诸根[一五],一一毛头,皆以金收师子尽[一六]。一一彻徧师子眼,眼即耳,耳即鼻,鼻即舌,舌即身[一七]。自在成立,无障无碍[一八],名诸法相即自在门[一九]。
五、若看师子[二0],唯师子无金[二一],即师子显金隐[二二]。若看金,唯金无师子,即金显师子隐[二三]。若两处看[二四],俱隐俱显[二五]。隐则秘密,显则显著[二六],名秘密隐显俱成门[二七]。
六、金与师子[二八],或隐或显,或一或多[二九],定纯定杂,有力无力[三0],即此即彼,主伴交辉[三一],理事齐现,皆悉相容[三二],不碍安立,微细成办[三三],名微细相容安立门[三四]。
七、师子眼耳支节[三五],一一毛处,各有金狮子[三六],一一毛处师子[三七],同时顿入一毛中[三八]。一一毛中,皆有无边师子[三九];又复一一毛,带此无边师子,还入一毛中[四0]。如是重重无尽,犹天帝纲珠[四一],名因陀罗纲纲境界门[四二]。
八、说此师子,以表无明;语其金体,具障真性[四三],理事合论,况阿赖识,令生正解[四四],名托事显法生解门[四五]。
九、师子是有为之法,念念生灭[四六]。刹那之间,分为三际[四七],谓过去现在未来。此三际各有过现未来[四八];总有三三之位,以立九世,即束为一段法门[四九]。虽则九世,各各有隔,相由成立,融通无碍,同为一念[五0],名十世隔法异成门[五一]。
十、金与师子,或隐或显,或一或多,各无自性,由心回转[五二]。说事说理,有成有立[五三],名唯心回转善成门[五四]。
校释
[一]此段[迁注]作:第七勒十玄门,一、同时具足相应门,二、一多相容不同门,三、秘密隐显俱成门,四、因陀罗纲境界门,五、诸藏纯杂具德门,六、诸法相即自在门,七,微细相容安立门,八、十世隔法异成门,九、由心回转善成门,十、托事显法生解门。案:此十门的顺序,除第一同时具足相应门外,其他和净源的金狮子章云间类解本部不相同。
此段[勘文]、[显钞]作:一、同时具足相应门,二、一我相容不同门,三、秘密隐显俱成门,四、因陀罗纲镜界门,五、诸藏纯杂具德门、六、诸法相即自在门,七、微细相容安立门,八、十世隔法异成门,九、唯心回转善成门,十、托事显法生解门。案:排列顺序和承迁注本相同,而知金师子章云间类解本相异。其中所题“唯心回转善成门”和承迁注本的“由心回转善成门”文有异,而和金师子章云间类解本同。
[迁注]缘起交映,法法重重。
[类解]以义分教,教类有五、前四、小大始终渐顿皆偏,今示圆融,故次第七勒十玄也。
[勘文]五教章中云:“略立十义门以显无尽。何者为十?一教义,即摄一乘三乘乃至五乘等一切教义,馀下准之。二理事,即摄一切理事,。三解行,即摄一切解行。四因果,即摄一切因果。五人法,即摄一切法。六分齐地位,即摄一切分齐境位。七师弟法智,即摄一切师弟法智。八主伴依正,即摄一切主伴依正。九随生(一)[注:(一)“生”,华严五教章作“其”。]根欲示现,即摄一切随生(二)[注:(二)“生”,华严五教章作“其”。]根欲界示现。十逆境顺体用自在等,即摄一切逆顺体用自在等。此等十门为首,能各总摄一切法,成无心也。”
[显钞]十玄者,略名也。具名十玄起无碍法门义,总有十义门,以显无尽。问:何以知以十显无尽耶?答:今宗意立十句显无尽也。故至相(即智俨)十玄门释同时具足相应门云:“然此十门体无前后相应,既其具此十门,馀因陀罗等九门,亦皆具此十门。何但此十门,其中一一皆称周法界。所以举十门者,成其无尽也。”尽说数多十句法门,宗家皆判为十十无尽义。十地论云:“一切十句,皆有六相。”六相圆融,主伴具足,为无尽法门也。
[案]勒,统御,统括说明。十玄,是华严宗所谓总摄宇宙万物,统一佛教法,进而通向成佛的十个玄妙的法门。十玄学说的首创者是被奉为华严宗二祖智俨(详见所者华严一乘十玄门),法藏继承和发展智俨的十玄思想。由于法藏常常修正自己的说法,所以,十玄思想前后并不一致,其中他所著华严经探玄记的十玄缘起的说法最为晚出,后来华严宗四祖澄观据此作为定论。法藏在华严金师子章讲的十玄是:性相、纯杂、一多、相即、隐显、微细、帝纲、托事、十世和唯心。十玄是一种所谓观察事物、求得真理的法门,即达到对现象与现象、现象与本体、心与万物圆融无碍的悟解,完全领会宇宙重重无尽、事事无碍的教义。具有十玄的观法,就是进入成佛的境界。这样,十玄说又是对成佛境界的闻发和描绘。法藏宣扬十玄说的目的是要说明佛法是一个整体,佛教各种法门是互相会通、圆融自在的;要论证一切众生来具足一切理性和功德,不必假于修成,而能随缘显现十玄无尽的境界。也就是说佛和众生只是迷悟的不同,一旦具有十玄无心缘起的悟解观法,众生也就成为佛。
[二]在“金”字上,[迁注]有“谓”字。
在“金”字上,[勘文]有“此”字。
[迁注]喻依法界体起诸事法,随举一法具一切法,别有差别,非造玄也。
[类解]师子六根,与金同时成立,以表人法、因果、体用悉皆具足。妙严品云:“一切法门无尽海,同会一法道场中。”
[三]此句[迁注]在“名”上有“故”字。
[勘文]无“名”字。
[类解]大疏云:“如[大]海一滴:[即]具百川[之]味。”
[案]“同时具足相应门”,是说金体和狮子相对应,互相联系,成一缘起,显现为金狮子,也就是说,事物是同时圆满地具足了一切,即所谓“依法界体起诸事法”(承迁注)。这一门的宗教意识是,佛教各种法门彼此相应,共同为成佛的根据。
[勘文](五教章)又云:“同时具足相应门,此上十二义,同时相应成一缘起,无有前后、始终等别,具足一切自在逆顺,参而不杂,成缘起际,此依海印三昧,炳然同时显现成矣。”
[显钞]言金与师子同时成立者,谓金与师子相对,成能成立,所成立也。以金为能成立,以师子为所成立,即师子诸根支分,一同依金得成立。金与师子成,无前后故,云同时。金本非师子,遇缘为师子,云成立。毛孔诸根,皆金性普遍,云圆满。毛孔诸根皆无阙,云具足,此约文相说。若依实义,能成立十义,一教义,二理事,三解行,四因果,五人法,六分齐境位,七师弟法智,八主伴依正,九顺随生根欲示现,十逆顺体用自在等。约金狮子上显十义者,师子名为教,金体为义。(一)师子为事,金为理。(二)知师子为解,御师子修相为因,师子成立为果。(四)师子相为人,即金为法。(五)同一金性各住诸根分位,为公齐境位。(六)开示金师子为师,相成为弟子,顺师说生决断为法智。(七)举一师子为主,馀为伴。以主为正,以伴为依。(以主伴为止作。出至相释。)。或师子相子为正,师子所居台座等为依。(八)以金与师子同时生灭有无随人意取之,为随生根欲示现。(九)金与师子体用成坏自在,为逆顺体用自在。(十)若约法说者,清凉大疏云:“教即难诠,即前五教乃至光香等义。即所诠,即五教等一切义理,理即生空所显。二空所显无性真如等理事。即心色知方等事,馀可思准。”(又可见十玄门等。)此上十义,同时相应成师子,为第一门。言名同时具足相应门者,结名,谓于十门中,此门总故,馀门皆具足。清凉云:“如大海一滴,即具百川之味。”十种之德故。随一法摄无尽法及下九门,以此门总故。同时明无先后,具足明无所遗也。(相应义。如次上释。)可知。
[总释]这一门是说,金与狮子形相同时缘起成立,无先无后,圆满地具足了金体与狮子的一切。也就是说,本体和现象是互相适应、互相联系、互相依存,同时完满具足的。
[四][迁注]作“谓若以眼收师子尽”。
[勘文]作“此师眼收师子尽”。
[显钞]作“此师子眼收师子尽”。
[案]“师子眼收师子尽”,是说狮子的眼包容收尽了整个狮子相。
[五]此句[勘文]、[显钞]“则”作“即”。
[迁注]就以上二句作注云:如以布施一行,收尽一切行,总名布施故,号曰纯也。
[案]纯,纯粹,纯一。“一切纯是眼”,整个狮子的一切都是狮子眼。
[六]下句[勘文]、[显钞]“则”作“即”。
[类解]就以上四句作注云:眼耳互收,纯一事故。
[七]上句[迁注]作“若诸根同时相收”。
上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若诸相同时相收”。案:“诸相”应为“诸根”。
下句[勘文]无“悉”字。
下句[显钞]作“尽皆具足”。
[类解]会诸根之同,例眼、耳之别。
[案]诸根,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这些器官。佛教认为,眼、耳等对色、声等能生起感觉,即对识的生起有增上力用,所以叫做根。“诸根同时相收,悉皆具足”,是说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各个根同时包容收尽整个狮子相。
[八]以上三句[迁注]、作“一一皆纯,一一皆杂,是圆满藏”。
以上三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即一一皆纯,皆杂,亦一一皆是圆满藏故。”
[迁注]万行同时,更互庄严,纯杂无碍。
[类解]眼即耳等,皆杂也。如菩萨入一三昧,即六度皆修,无量无边诸馀行德,俱时成就,故名为杂耳,非眼等皆也。又入一三昧,唯行布施,无量无边,更无馀行,名之为纯。即教义章云:“纯杂自在,无不具足,名圆满。”
[案]杂,驳杂不纯。“一一皆杂”,是说眼、耳等诸根各各不同。“一一皆纯”是说眼、耳等诸根均能包容整个狮子相,而各显现为纯一无别。圆满藏,藏是蕴积、包容的意思。由于眼、耳、等诸根能同时包容狮子相,圆满自足,叫做圆满藏。
[九]此句[迁注]“名”有“故”字。
[勘文]、[显钞]“名”作“言”。
[类解]此名依至相立,贤首新立广狭自在无碍门。故大疏云:“如径尺之镜,见千里之影。”
[案]“诸藏纯杂具德门”,是说各种事物纯一驳杂互相包容,无障无碍,圆满自足。就宗教实践来说,践行某一法门时纯是此一法门,是“纯”,践行不同法门时则含有一切差别,是“杂”,而不论纯、杂、,均是自在圆满具足的。关于“诸藏纯杂具德门”,后来法藏改为“广狭自在无碍门”,所谓“广狭自在无碍门”,是说每一现象一方面能够普遍适应一切现象,这可以说是广;另一方面仍然保持自身的本性,这可以说是狭。每一现象同时具有广狭两个不同的方面,自在自足,无障无碍。
[勘文](五教章)又云:“诸藏纯杂具德门,此上诸义或纯或杂,如前人法等。若以人门取者,即一切皆入,故名为纯。又即此入门,具含理事等一切差别法,故名杂。又如菩萨,入一三昧,唯行布施,无量无边,更无馀行,故名纯。或入三昧,即施戒度生等,无量无边,诸馀杂行俱成就也,如是繁兴法界,纯杂自在,无不具足者矣,宜可思准之。”
[显钞]前门于一一诸根,师子遍入即诸根中,有师子金体。此诸根收师子尽,师子全体纯成别根,离此无别物。谓眼收师子尽,唯一眼无别耳等,是故云一切纯是眼等。此门有纯杂二义,此举纯门,约人法云之。以人门取者,即一切皆人;以法门取者,一切皆法也。言若诸相同时等下,明杂门。诸相者,于金师子中含一切法,谓理事等,此于诸相中,就一门取之,一切皆一门也。若就十义同时取之,名杂也。即一一皆纯皆杂离者,于此门中有无边诸法,明于此诸法中有纯杂义,谓一一见施戒等别体,名皆纯。有无边诸法,名皆杂也。即于杂门中,纯杂二义并具足也。亦一一下,明当门物总意,就此纯杂门成一师子,师子即圆满纯杂德。此门能藏故,名圆满也。故言下,结门名,可知。
[总释]这一段话是讲,如果用金狮子眼去包容摄尽整个狮子相,那末整个狮子纯粹都是眼;如果用狮子耳去包容摄尽整个狮子相,那末整个狮子纯粹都是耳。其它鼻、舌、身各根也这样各各都能包容摄尽整个狮子相。由此,眼、耳等各根互有不同,是一一都杂;眼、耳等各根又可分别包容摄尽整个狮子相,是一一教纯。既杂又纯,互具功德,圆满自足,叫做“诸藏纯杂具德门”。这一门是讲理事相即无碍的教理。任何现象(“事”)都是完整的本体(“理”)的体现,就现象来说,由于与其他现象不同,而表现为杂,就本体通过它所体现出来的现象可以包含其他一切现象来说,又表现为纯,这样即为杂又为纯,互不妨碍,互不矛盾。法藏在华严义海百门镕融任运门第四中说:“理不碍事,纯恒杂也;事恒全理,杂恒纯也。由理事自在,纯杂无碍也。”意思也是一致的。
[一0]此句[迁注]“金”上有“谓”字。
[一一][类解]多容一,则六根成立:一(一)[注:(一)“一”原作“多”,今改。容多,则师子无殊。
[案]“相容成立”是说全体和狮子互相融合在一起成为金狮子。一,指金体。多,指师子相。
[一二]上句[勘文]、[显钞]在“理事”下有“诸相”两字。
[类解]金性喻理,师子喻事,二虽互容,性相各别。
[案]理,指所谓无差别的平等的本体。事,指事相、现象。“于中理事各各不同”,指“性相各别”(净源解),就是说金体和狮子相融合,而其中无差别的本体(金)和本体(金)和有差别的现象(狮子)是不相同的。
[一三]上句[迁注]缺“或一”二字。
[类解]此经偈云:“以一佛土满十方,十方入一亦无馀。世界本相亦不坏,无此功德故能尔。”
[迁注]就此段作注云:如称理之行,一一各容一切诸法,亦一一具一切诸行,虽相容不动也。
[案]“各住自位”,是讲本体(“一”)和现象(“多”)各不相同,各有自己的分位。
[一四]此句[迁注]“名”上有“故”字。
[类解]大疏云:“若一室之千灯,光光相涉。”
[案]一多相容不同门,是说本体和现象相容成立而又互不相同。从宗教上说是,佛教的各种法门虽然彼此有别,但是任何一种法门都能包含其他法门的内容。
[勘文](五教章)又云:“一多相容不同门,此上诸义,随一门中,即具摄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门。如彼初钱中即摄无尽义者,此亦如是。然此一中,虽具有多,仍一,非即是其多耳。多中一等,准上思之。馀一一门中,悉如是重重无尽也。此经偈云:’以一佛土满十方,十方入一亦无馀。世界本相义(一)[注:(一)“亦”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不坏,无此功德故能尔。’然此一多虽复相容含受,自在无碍,仍体不同也。所由如上钱义中释。此有同体异体,准上思之可解。”
[显钞]金与师子无别体,故互有相容义。谓依金有师子,此金容师子也。离师子无金,故师子诸毛尽,此师子容金也。如此相容无碍,有金师子成立,是故云金与师子相容成立。言一多无碍者,谓一入多,多入一,一即多,多即一,故云无碍。宗家明此义总有二门,一异体门,二同体门。就异体门中,有二门,一相入,二相即。先明相入,于师子十毛上说之,此亦有二门,一向上去,二向下来。初向上去者,一一毛是本数,何以故?缘成故二一毛中二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若无一毛即二毛不成故,即一毛有全力摄于二毛也。仍二毛非一毛,三一毛中三毛,四一毛中四毛,五一毛中五毛,六一毛中六毛,七一毛中七毛,八一毛中八毛,九一毛中九毛,十一毛中十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若无一毛即十毛不成,故即一毛有全力摄十毛也。仍十毛非一毛,馀九门亦如是。谓一二毛是本数,何以故?缘成故。二三毛中一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若无二毛,即一毛不成故,即二毛有全力摄于一毛也。仍一毛非二毛,三二一毛中三毛等,乃至十二毛中十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若无二毛,即十毛不成故。即二毛有全力摄十毛也。仍十毛非二毛。馀门准之可知。第二向下来亦有十门,一十毛是本数,何以故。二十毛即摄九毛,乃至十十毛即摄一毛,何以故?若无十毛,即一毛不成故。即一毛无全力归于十毛故。仍一毛非十毛,馀例亦然如是。本末二门中,各具十门。馀一一毛中,准以思之。已上明相入义已。
次相即义者,又有二门,一向上去,二向下来。初门有十门,一一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一毛即十毛,何以故?若无一毛,即无十毛故,由一毛有体,馀毛皆空故,是故此一毛即是十毛。如是向上乃至第十,皆各如前准可知。言向下来者,亦有十门,一十毛。何以故?缘成故。十毛即一毛,何以故?若无十毛即无一毛故,由一毛无体,是馀毛有故,是故此十毛即是一毛矣。如上向下乃至第一毛,皆如前准可知。以此义故,当知一一毛即是多毛耳。
第二同体门者,又有二门,一一中多,多中一,二一即多,多即一。初门又有二,一一中多,二多中一。初一中多者,有十门不同一一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是本数一毛中,即具十毛,何以故?由此一毛自体是一,亦复与二毛作一,故即为二一,乃至与十毛作一故,即为十一毛。是故此一毛中,即自有十个一毛,仍一毛非十毛也。初一毛已尔,余二、三、四已上九毛中,皆各如是,准例可知耳。二多中一亦有十门,一十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十毛中一毛,何以故?由此一毛与十毛作一毛故,即彼初一毛,在十一毛之中,以离十一毛即无初一毛故,是故此一毛即十毛中一毛也,仍十毛非一毛也。余下九、八、七、毛乃至于一毛,皆各如是,准例思之。第二一即多,多即一义,亦有二门,初一即多有十门不同,一一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一毛即十毛,何以故?由此十一毛即是初一毛故,无别自体故,是故此十毛即是一毛也。余九毛皆如是。二多即一亦有十门不同,一十毛,何以故?缘成故。十毛即一毛,何以故?以彼初一毛即是十毛故,更无自一毛,是故初一毛即是十毛也。余九门,准例思之。
问:此门与前异体门何别故?答:香象大师释云:“前异体者,初一望后九异门相入耳。今此同体,一中自具十,非望前后异门说也。”即义亦准思之。至相大师(即智俨)释云:“前异体门言一中十者,以望后九,名一中十。此门言一中十者,即一中有九故,言一中十也。”问:若一中即有九者,此与前异体门一即十,有何别耶?答:此中言一有九者,有于自体九,而一不是九,若前别体门说者,一即是彼异体十等,而去十不离一。又云,问:此中言自体一即十者,与前同体一中十,有何别耶?答:前明同体中有十,而一非是十。此明一即十,而一即是十,以为异也。(已上至相十玄门释也,彼云“异体门中有二,一者一中多多中一,二者一即多多即一。同体门亦尔”云云。故有此释也。废立虽少殊,同异二门建立大体同之。故引之。)于此金师子诸根毛孔,有如此一多自在义故,云一多无碍。言于中理事诸相各各不同才,理事等十义,如第一门说,于十门中一一皆具也。十义非一云诸相,行相名别云各各不同。言或一多各住自位者,如上一多义,随智而成。须一即一,须十即十。如经云,譬如数十法,增一至无量,皆悉是本数,智惠故差别。一多无自性,皆无性缘成一多也。然各一非十,十非一故,云各住自位。言各一多相容不同门者,结门名也。
[总释]这一门是说,本体(理)是一,现象(事)是多。一方面,每一现象都是本体理的体现,所以,多就是一,一就是多。法藏说:“一全是多,方名为一;又多全是一,方名为多。多外无别一,明知是多中一;一外无别多,明知是一中多。良以非多,然能为一多;非一,然能为多一。”(华严义海百门镕融任运门第四)一与多相容无碍。另一方面,一仍是一,多仍是多;本体是本体,现象是现象。金是理,狮子是事;金是一,狮子是多。“各住自位”,各有其相应的地位而互不相同。这就是本体与现象即互相又互不相同的关系。
[一五]此句[迁注]“师子”上有“谓即”两字。
[一六]下句[迁注]作“皆各以金收师子尽”。
下句[勘文]作“皆各金收师子尽”。
下句[显钞]作“皆各全收师子尽”。案:“全”字生活费“金”字之误。
[迁注]喻法界缘起,一切诸法皆互相即相遍也。
[类解]诸根诸毛,各摄全体。
[案]皆以金收子尽,是说狮子的诸根毛各以其金体包容整个狮子相,也就是说,狮子的各种都是金体的显现。净源解:“诸根诸毛,各摄全体。”所言甚是。
[一七]以上五句[迁注]作“一一皆彻师子眼,眼即耳,耳即鼻”。无“鼻即舌,舌即身”六字。
以上五句[勘文]作“一一皆彻遍师子,耳即眼,眼即鼻”。无“鼻即舌,舌即身”六字。
以上五句[显钞]作“一一皆彻遍,即师子耳即眼,眼即鼻”。无“鼻即舌,舌即身”六字。
[类解]诸根相即,体非用外。
[案]一一彻徧师子眼,是说狮子的每一根每一相都具备狮子眼,也就是说狮子眼徧布整个狮子。眼即耳,是说狮子的眼就是狮子的耳。
[一八]以上三句[迁注]仅作“无碍无障”,无“自在成立”四字。
以上三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无障碍故”,,无“自在成立”四字。
[迁注]对“一一皆彻师子眼,眼即耳,耳即鼻,无碍无障”作诠云:喻布施即九度,多行即一行也。
[类解]经云:“一即是多多即一,文随于义义随文。”
[案]自在成立,是说眼、耳等根相又彼此分别,各自成立。
[一九]此句[迁注]、[显钞]“名”上有“故”字。
此句[勘文]“名”作“故”。
[类解]大疏云:“如金与金色,二不相离。”
[案]相即,不离,不二,不同性质的东西彼此依存,并可以衍化为等同的关系。诸法相即自在门,是说行种现象即彼此相依相即,又各自存在。也就是说,佛教各种法门是圆融自在的。
[勘文](五教章)又云:“诸法相即自在门,此上诸义,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,圆融自在无碍(一)[注:(一)“无碍”,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成耳。若约同体门中,即自具足摄一切法也。然此自一切复自相即入,重重无尽无尽(二)[注:(二)华严五教章无下“无尽”二字。]故也。然此无尽能悉在初门也。故经云:‘初发心菩萨,一念功德深广无边际,如来分别说,穷劫不能尽。何况于无量无数无边劫,具足修诸度地功德行义’言一念即深广无边者,良由缘起法界一即一切故耳。如彼同体中,一钱即得重重无尽义者,即其事也。何况无边劫者,即一一门中,各显无尽义者是也。所以尔者,此经又云:‘初发心菩萨即是佛故’也。由此缘起妙理始终皆齐,得始即得终,穷终方原始,如上同时具足,故得然也。又云‘在于一地普摄一切诸地功德’也,是故得一即得一切。又云:‘知一即多,多即一故’也,十信终心即作佛者,即其事也。”
问:如同体一门中即摄一切无尽者,为一时俱现前后耶?答:于一门中,一时炳然,现一切者,属微细摄。隐(三)[注:(三)“隐”,据华严五教章补]映互现重重者,属因陀罗摄。馀义即同即异,即多即少(四)[注:(四)“少”原作“小”,今改)]即始即终,如是自在具足一切无尽法门。仍随举一为首,馀即为伴。道理一不差失,旧来如此。辩同体一门中,具足自在无穷德耳。余异体等门中,亦复思之。问:若一门中即是(一)[注:(一)“是”,华严五教章作“具足”]一切无尽自在者,余门何用为?答:余门如虚空。何以故?同体一门并摄一切无尽故。问:此同体门中所摄一切者,但应摄自门中一切,岂可摄余门中一切耶?答:即摄自一切,复摄余一一门中无尽一切,如是重重穷无(二)[注:“无”,华严五教章作“其”]法界也,何以故?圆融法界无尽缘起,无一一切,并不成故,此但论法性家实德故,不可说其(三)[注:(三)“故,此但论法性家实德故,不可说其”十四字,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无(四)[注:(四)华严五教章“边量”上无“无”字。]边量故。此经偈云:‘不可言说诸诸劫中,演说一切不可说;不可说劫犹可尽,说不可说不可尽。’又偈云:‘一切众生心,悉可分别知。一切刹微尘,尚可算其数。十方虚空界,一毛犹可量。菩萨初发心,究竟不可测。’良由此一乘圆极自在无碍法门,得一即一切故耳。因果俱齐,无前后别故。地论云:‘以信地菩萨,乃至与不可(五)[注:(五)“可”,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思议佛法为一缘起。’以六相总别等义而用括之,明知因果俱时相容相即(六)[注:(六)“即”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各摄一切,互为主伴,深须思之,此事不疑。又经云:‘以以故?此初发心菩萨即是佛故。悉与三世诸如来等,亦与三世佛境界等,悉与三世正法等,得如来一身无量身,三世诸佛平等智慧,所以化众生皆悉同等。’又云‘初发心时便成正觉,具足慧身不收他悟’如是云云无量,广如经文。
问:此等(一)[注:(一)“等”,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欢因中德耳,岂可即果德耶?答:此一乘义,困果同体,成一缘起,得此即得彼,由彼此相即故。若不得果(二)[注:(二)“果”,据华严五教章补]者,因即不成因,何以故?不得果故非因也。问:上言果分离缘不可说相,但论因分者,何故十信终心,即辩作佛得果法也?答:今言作佛者,但初从(三)[注:(三)“初从”,华严五教章作“从初”]见闻已去,乃至第二生即成解行,解行终心在位穷满者,于第三生即得彼穷竟自在圆融果矣。由此因体依果成故,但因位满者,胜进(四)[注:(四)华严五教章无“胜进”二字。]即没于果海中也。是证境界故,不可说耳。此如龙女及普庄严童子、善财童子、兜率天子等,于三生中即翘(五)[注:(五)“翘”,华严五教章为“克”。]彼果义等,广如经辩,应凖思之。问:上言一念即作佛者,三乘(六)[注:“乘”,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中已有此义,与此何别?答:三乘望理为一念即作佛,今此一乘,一念即得具足一切教义,理事因果等。如上一切法门,及与一切众生,皆悉同时(一)[注:(一)华严五教章一连共有十个“同时”,此略去八个。]作佛。后后能(二)[注:(二)“后后能”,严华五教章作“后皆”。]新新断惑,亦不住学地而成正觉,具足十佛以现无尽逆顺德故,及因陀罗微细九世十世等,遍通诸位;谓十信终心已去,十解、十行、十回向、十地及佛地等同时遍成,无有前后,具足一切耳。然此一念与百千劫无有异也,宜须思之。”
[显钞]前第四门,于师子诸根,各各收师子全体尽,诸根一一有师子。第五门诸收师子,师子全体纯是眼等,眼外无别体。(此门有纯杂义,此即纯义也。)此第六门,师子诸根毛头收师子,师子全体成眼等,而眼等诸根别别自在成立,是故云皆各全收师子尽也。言一一皆彻遍者,谓师子全体彻遍眼,此眼即耳、鼻、舌、身等。如彼同体门中,本数一彻遍二、三、四、五等中,而此一即、二、三、四、五等。然此眼所摄耳、鼻、舌等,亦即入重重无尽。然此无尽耳鼻,皆悉在初门眼中,诸根体用相作自在故,云耳即眼等。如是相即自在,故云自在成立无障碍也。此依相即门收师子全体,故一一彻遍,全体分根,自在成立也。是故第四、第五、第六三门,有皆收师子言。言同意别,得三门义思之,分齐全别矣。此约金狮子譬就。若依法说者,十身互相作,谓如经所说,以众生身作自身,亦作国土身等十身。而不坏其相,若坏相非不思议。亦一刹入一切刹等,乃至十信、三贤、十圣、二觉相摄无碍,初发心时便成正觉等义,皆由有此义。问:此相即门意,诸法互相、相入,无尽重重,与上因陀罗门,有何差别耶?答:约金师子说者,眼等自体,重重映现,即因陀罗门摄也。眼耳等相望即入无尽,即此门意也。谓眼中有眼,此眼中亦有眼,如上所引帝纲影现喻,此眼等重重无尽者,设虽不望耳等,可名因陀罗。眼耳等别相相望,互即入者,设虽眼与眼不融,可名相即门。譬如一聚松林无边者,是因为陀罗门。如松柳等诸无边者,是相即门,有此不同也。故至相二玄门云:“若就隐映相应(一)[注;(一)“相应”二字据十玄门补]互相显发,重重复重重,成其无尽者,即是因陀罗门摄”,乃至“若就三世间(二)[注:(二)十玄门无“问”字]圆融,无碍自在,相即复入,成其无尽复无尽者,即此门摄”。(此门者,相即门也。)结名可知。
[总释]这一段是讲,金狮子的眼、耳、鼻等各个根和每一根毛,由于都是金做成的。因而各各都能包容收尽整个金狮子。由此每一个根也都遍布整个狮子。同样,金狮子的眼也就是金狮子的耳,金狮子的耳就是金狮子的鼻,金狮子的鼻就是金狮子的舌,金狮子的舌就是金狮子的身。金狮子的各根既互相依存,互相等同,又各自存在,这叫“诸法相即自在门”。前一门“一多相容不同门”,着重请本体(理)与现象(事)的相容和不同的关系,而“诸法相即自在门”则着重讲现象与现象与对方合为一体;能摄而包含对方的一方,是“摄他同已”,使对方与自己合为一体。
[二0]此句[迁注]在“若看师子”上有“谓”字。
此句[显钞]作“若著师子”。案:“著”为“看”之误。
[二一]此句[迁注]作“唯见师子无金”。
此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即唯师子无金”。
[案]若看师子,唯师子无金,是说如果专注意狮子形相,就只看到狮子而看不到金体。
[二二]此句[迁注]“即”作“则”。
此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即金隐师子显]。
[迁注]就以上三句作注云:喻事能隐理。
[类解]就以上三句作注云:相显性隐。
[案]显,显现。隐,隐没。
[二三]第三句[迁注]“即”作“则”。
第二句[勘文]、[显钞]在“唯”上只有“即”字。
[迁注]就以上三句作注云:喻理能隐事也。
[类解]就以上三句作注云:性类相隐。
[二四]此句[勘文]、[显钞]无“若”字。
[二五]此句[迁注]作“俱显俱显”案:前“显”字应为“隐”字。
此句[勘文][显钞]作“即俱显俱隐”。
[类解]就以上三句作注云:性相同时,隐显齐现。
[案]俱隐俱显,如净源所解“性相同时,隐显齐现”,是说狮子和金体都有隐,都有显,隐或显同时出现。
[二六]以上二句[勘文][显钞]作“隐好名秘密,显即名显著。”
[类解]贤首品云:“东方入正受,西方徒定起。”
[二七]此句[迁注]、[勘文]、[显钞]“名”上有“故”字。
[类解]大疏云:“若片月澄空,晦明相并。”
[案]秘密隐显俱成门,是说狮子和金体的秘密显著同时存在,同时成就。佛教各种法门或隐没或隐现,也都俱时成就功果。
[勘文](五教章)又云:”秘密隐显俱成门,此上诸义,隐复显了,俱时成就也。故此经云:‘于此方入正受,他方三昧起,眼入正受贿(一)[注:(一)此句华严五教章作“眼根相入正定”。],色尘三昧起’等,又云:‘男子身中(二)[注:(二)“中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]入正受,女人身中(三)[注:(三)“中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节补。]三昧起’等。于一微尘入正受,一切微尘三昧起,一切微尘入正受(一)[注:(一)华严五教章无“一切微尘三昧起,一切微尘入正受”二句。]一毛端头三昧起(二)[注:“起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,如是自在,此隐彼现,正受及起定同时,秘密成矣。又此经云:‘十方世界有缘故,往返出入度众生,或见菩萨入正受,或见菩萨从定起。’又云(三)[注:(三)“云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]‘于彼十方世界中,念念示现成正觉,转正法轮入涅槃,现分舍利度众生。’如是无量,广如经辩。又如佛为诸菩萨受记之时,或现前受记,或不现前秘密受记等。如上第一钱中十钱名为显了,第二钱望第一钱中,十(四)[注:(四)“十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]即为秘密,何以故?见此不见彼故,不相知故,虽不相知见,然即此成彼,成故名俱成也,应如是凖思之。”
[显钞]正见师子,从头至足,皆师子相。离师子外,别不见金,故云金隐师子显等。正见金,从头至足唯是一聚金也,离金,别师子相不存,故云金显师子隐等。次两处看者,上明别显别隐义,今显上二义,金与师子两处上转,谓显俱则无隐,隐俱则无显,故不得俱。然隐显同时得俱成。故探玄记云:“显显不俱,隐隐不并,隐显显隐,同时无碍。”故云俱显隐也。问:何为隐显义耶?答:众多法体中,见此不见彼故,有隐显义。摩耶夫人于此一处为菩萨母,他方世界亦为菩萨母亦然。此处为母显,彼为隐等,可凖知。又经云,“于此方入正受”。显也。“他方三昧起”,隐也。“眼根入正受”,显也,“色尘三昧起”,隐也。此隐显俱时成就,非前后异时。清凉云:“如八九日月半显隐,正显即隐。不同晦月,隐时无显;不同望月,显时无隐。以一摄多则一显多隐,以多摄一则多显一隐。一毛摄法界,则余法界,则余毛法界皆隐,余一一毛互相摄入,隐显变然。然其地半月非但明五晦俱,而明下有晦,晦下有明。如东方入正定为一半明,西方从定为起一半晦。而东人处即于东起,如明下有暗;西方起处,即于西方入,如暗下有明。故称秘密隐显俱成。”言隐好名秘密、显即名显著(一)[注:(一)下一“著”字,应为“者”字。]如次释隐显义。下句结门名可知。问:如上所引清凉释,以隐显同时义名秘密。又至相大师十玄门云:“而此隐显体无前后故,言秘密。”此亦以同。即秘密之言,俱名于隐显。然今章中,于隐显言有秘密,显著别名,岂非相违耶?又依此义门有重言无用过,谓隐言即秘密显同时义,故名秘密。秘密言俱名隐显也。至隐即名秘密等释者,唯释隐覆显了义,非释门名也,可知。
[总释]这一门是说,如果注意看到师子(喻现象),那末,师子会显现出来,而金(喻本体)隐没,如果注意看金,那末,金显现出来,而师子隐没。如果即注意看师子又注意看金,那末,师子和金都有隐没和显现。这样,师子和金,即现象和本体的隐现同时存在,叫做“秘密隐现俱成门”。
此句[勘文]、[显钞]缺“金与”二字。
[二九]下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若一若多”。
[类解]若观金时,师子似隐,唯显一金。观师子时,金性似隐,具显诸根。
[案]一,指金体。多,指师子诸相。
[三0][类解]一体真金,纯而有力,六根分异,杂而无力。
[三一]以上四句[迁注]作“定散同时,即此即彼,有力无力,主伴交辉”。案:以金师子章云间类解为佳。
上句[勘文]作“即彼即彼”。案:前一“彼”字系“此”字之误。
[迁注]就“谓金与师子,或隐或显,或一或多,定散同时”作注云:经云:“汝应观我诸毛孔,我今示汝,佛境界俱时历然。”
[类解]此主彼伴,交光互参。
[案]即此即彼,就此和就彼。关于主伴,法藏在修华严奥旨妄尽还源观起六观门中说:“谓以自为主,望他为伴;或以一法为主,一切法为伴;或以一身为主,一切身为伴。”比如,人们注意于狮子,那末狮子就为主,其余一切都为伴。虽然有如此的不同,但是又互不相碍,两者是交相辉映的。
[三二]下句[迁注]作“悉皆相容”。
下句[勘文]作“皆尽相容”。
[迁注]就“即此即彼,有力无力,主伴交辉,理事齐现”作注云:所现万法,海印炳然。
[类解]教义章云:“犹如束箭,齐头显现。”
[案]理事齐现,是说本体和现象一齐显现。
[三三]下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微细成辨故”。案:古办与办通。
[迁注]以理成事,事法不定,互相容摄,安立同时。
[类解]经云:“一尘中有无量刹,刹复为尘说更难。”
[案]微细成办,如“一尘中有无量刹”,是说极微细的事物都能包容其他一切事物。
[三四]此句[迁注]“名”上有“故”字。
[类解]大疏云:“如瑠璃缾,盛多芥子。”
[案]微细相容安立门,是说微细的事物可以包容一切事物。佛教的一切法门,也都于一念中具足。
[勘文](五教章)又云:“微细相容安立门,此上诸义,于一念中,具足始终同时(一)[注:(一)“同时”,华严五教章作“别时”。“别时”,是。]前后逆顺等一切法门,于(二)[注:(二)“于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]一念中,炳然同时齐头显现,无不明了,犹如束箭齐头显现耳。故此经云‘菩萨于一念中,从兜率天降神母胎,乃至流通舍利,法住久远(一)[注:“远”,原用“近”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及所被益诸众生等,于一念中,皆悉显现,广如经文。’又云:‘一毛孔中,无量佛刹,庄严清净,旷然安住。’又云:‘于一尘内,微细国土,一切尘等,悉于中住。’宜可如理思之。问:此义与上因陀罗云何别耶?答:重重隐映互现因陀罗摄,齐头炳然显著(二)[注:“显著”,原作“现者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]微细摄。此等诸义,并别不同,宜细思之。
[显钞]于此师子一体,有种种义门。而微细安立,言或隐显者,指第三门义。言若一若多者,指第二门义。言定纯定杂者,指第五门义。言有力无力,即此即彼者,指第六门义。于中上四字明相入,下四字明相即。言主伴交辉理事齐现下,正列上诸义,结属此门。就中重重所现诸法,举一为本,以余为伴。各各相望即入,故云交辉。问:此中主伴言,有何义耶?答:我宗定判,举诸法必云十十无尽,主伴具足,十十义略如前出。主伴者,谓十十法门主伴交(三)[注:(三)“交”,原作“绞”,今改]络故,成无尽也。谓十方一一微尘中,说华严经时举一为主,以余为伴。
问:何故作此主伴,成无尽耶?答:且如华严会通尘方无边刹土,但横计其数,虽知无尽,未知即入圆融义,唯三乘一相义,非一乘相圆极说。即经中说十十皆显无尽显圆融义也。谓主与主相对,伴与伴相对,唯有遍法界义。今取十刹海会,举一为主,以余为伴。余九亦互为主,余亦为伴。有空有力无力义,相即相入故,成百门乃至千门重重无尽门,是故旨归云:“互为主伴,通有四句。谓主主不相见,伴伴亦不相见。各遍法界,彼此互无故,无相见。主之兴伴,其必相见。伴主亦尔,共遍法界,此彼互有故,无不相(一)[注:(一)“相”,据华严经旨归补。]见。如(二)[注:“如”,据华严经旨归补。]舍那为主,证处为伴。无有主而不具伴故,舍那与证处同遍法界,设于东方证法来处,彼有舍那,还有东方,而来作证。如是一一具具(三),远近皆同,遍周法界。一切尘道,无障无。思之可见。”释曰,此就说经说处,余佛说处与舍那说相对,辨主伴也。相见中,此彼互有者,成主伴也。经中云说处,此方说华严经时,云一切微尘中亦如是说,如彼微尘中说华严经时,亦云一切微尘中亦如是说如是展转重重,无尽无尽。此中举一方说处为主,余为伴,围选以此为相见。依空有力无力义,如是相成故,如前成之。依此相即义,见微尘说处也。不尔者,不见之,非如神功力反化等,是法性实德也。翻此别取重重伴伴,云不相见。言理事齐现者,理事教义等十义,同时显现也。十玄义云:“一切法门,于一念中,炳然同时,齐头显现,无不明了,犹如束箭,齐头显现耳。”言皆悉相容等,若约譬说者,于金师子一体上,教义、理事等诸义,相容齐现。如彼束箭。虽有相违法,无碍安立也。清凉大师释此门总意云:“炳然齐现,犹彼芥瓶。”解曰,如瑠璃瓶多盛齐现,不相妨碍,非前非后也,故云不碍安立。如八相中,一一相内即具八相,名微细故,云微细成办(一)[注:(一)“辨”作“办”。]问:此门因陀罗门有何差别耶?答:因陀罗如上成。此门别者,若无相容义者,诸门各别。由此门故,一时具诸门义。故至相云:“若诸门一时具显,不相妨碍者,即是相容门摄。”言故名等者,结名可知。
[总释]这一段是讲,金狮子的金和狮子,或者隐没或者显现,或者是一或者是多,定为纯定为杂是有万有力是无力,或为此为为彼,为主为伴,交相辉映。本体(理)和现象(事)一起显现,互相容纳,互不妨碍彼此的成立,就如极微细的事物也能包容其它一切事物,叫做“微细相容安立门。”
[三五]此句[迁注]“师”上有“谓”字。
此句[勘文]、[显钞]“师”上有“即此”两字。
[案]支,通肢,四肢;即,骨骱。支节,此指狮子的四肢和关节。
[三六]下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各各金收师子”。
[迁注]小法中含大法。
[案]一一毛处,各有金师子,是说金狮子每一根细小的毛都各各包含有金狮子的全体。
[三七][勘文]作“一一能所师子”。案:“毛处”较“毛处”较“所能”明白易懂。
[三八]此句[迁注]、[勘文]“一”下有“茎”字。
此句[显钞]“一”下有“尘”字。
[类解]就以上五句作注云:以一切摄一切,同入一中,即交涉无碍门。偈云:“一切佛刹微尘等,尔所佛坐一毛孔。”
[案]一一毛处师子,同时顿入一毛中,是说所有毛中的狮子同时立即包容于一根毛里头。
[三九]上句[迁注]作“各各显露”。
以上二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一一茎毛中,各各皆有无边师子。”
[迁注]就“一一毛处师子,同时顿入一茎毛中,各各显露,皆有无边师子”作注云:一事中含多事,一多顿现。
[案]一一毛中,皆有无边师子,是说金狮子的每一根毛都具有无数的金狮子。
[四0]第一句[迁注]作“一一毛头”。
第二句[勘文]、[显钞]“带”作“载”。
第三句[迁注]、[勘文]、[显钞]“一”下有“茎”字。
[类解]就以上五句作注云:又以一切摄一切,带之复入一中,即相在无碍门。偈云:“无量刹海处一毛,悉坐菩提莲华座。”
[案]又复一一毛,带此无边师子,还入一毛中,是说金狮子的每一毛中,是说金狮子的每一毛又带着无数的狮子进入一毛之中。
[四一]下句“迁注”作“若帝纲之天珠。”
以上二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如是重重无尽无尽,如帝纲天珠”。
[迁注]就“一一毛头,带此无边师子,还入一茎毛中,如是重重尽”作注云:多入一无碍。
[类解]梵语释迦提桓因陀罗,此云能仁天主。纲珠,即善法堂护净珠纲,取譬交光无尽也。
[案]无尽,佛教讲无尽有两种含义:一是指离开生灭的事物,一是指因缘和合而起的事物,是一我相即的。一即是多,多即是一,无穷无尽。这里指后一种合义。重重无尽,就是一重一重地包含而没有穷尽。天帝纲,印度神话说,帝释天宫殿装饰的珠纲,纲线由珠玉交织而成,每颗宝珠都能照见全部其他宝珠的影子,而影子又照见影子,交相辉映,彼此互摄,重叠无尽。这是说明现象与一现象之间的相互交渗,错综复杂的普遍联系。
[四二]此句[迁注]“名”上有“故”字。
[类解]在疏云:“若两境互照,传耀相写”。
[案]因陀罗纲,即帝释天的宝纲,因帝释天梵天梵名释迦提桓因陀罗,故名。法藏用来比喻事物的从横交织、重重无边;也比喻佛教各种法门之间互相映现,无穷无尽。因陀罗纲境界门,是说悟解万物互相包含,层层叠叠,融成一体境界的法门。
[勘文](五教章)又云:“因陀罗微细境界门,此但从喻异前耳。此上诸义,体相自在,隐映互现,重重无尽。故此云‘于一微尘中,各示那由他,无数亿诸佛,于中而说法。于一微尘中,现无量佛国,须弥金刚围,世间不迫迮。于一微尘中,现有三恶道,天、人,阿修罗,各各受果报(一)[注:(一}“果报”原作“报业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,此三偈即三世间也。’又云:‘一切佛刹微尘等,尔所佛坐一毛孔,皆有无量菩萨众,各为具说普贤行。无量刹(二)[注:“刹”字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海处一毛,悉坐菩提莲花座,遍满一切诸法界,一切毛孔自在现’又云:‘如一微尘所示现,一切微尘亦如是。’余者云云无量,广如经辩。此等并是实义,非变化成。此是如理智中如量境也。其余变化等者,不入此例,何以故?此并是法性家(三)[注:(三)“家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]实德,法尔如是也。非谓(四)[注:(四)“谓”,原作“诸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]分别情识(五)[注:“识”,原作“谓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境界,此可去情思之。问:上言一尘现无量佛(六)[注(六)“佛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刹等者,此但是一重现而已,何故乃云重重现耶?答:此方说华严经时,云一切微尘中亦如是。如彼微中说华严经时,亦云一切微尘中亦如是说。如是展转,即重重无尽也。宜凖思之。问:若据此文,重重无尽,有何分齐,云何辩其始终等耶?答:随其智取,举一为首,余则(七)[注:“则”,原作“亦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为伴。据其首者,好名当中,余即眷属围选。上诸教义等,并悉如是自在成耳。及前相即相入自在等,皆悉如是摄一切法,无穷(一)[注:“无穷”,原作“穷尽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法界,并悉因陀罗成也。”
[显钞]余处解释中,华叶一一微尘中,皆现无边刹海。刹海复有微尘,微尘复有刹海,重重无尽。今例之云,师子一一眼耳支节毛孔中,皆现无边师子。师子复有眼耳支节毛孔,毛孔等中复有师子,重重无尽。问:何于自体眼耳等中收全体耶?答:师子相以金为性,以眼耳等皆无不称金性故,如性普遍故,师子全体皆入眼毛处也。如此一根一毛内所含师子,皆亦称金性故。一一遍入诸根,无尽无尽。何以故?若无一毛,无一切根故,是故此师子,以一毛一根成也。是故全体入一毛,此文师子全体,与诸根毛孔相望,一多相即,能所融通。总有四句,一、于诸根毛处,各各师子遍入。谓一根一毛皆称金性,故离金师子无别体,故离一根一毛师子不成,故有此义,故云师子眼耳支节一一毛处,各各全收师子也。二、诸毛处师子同时顿入一毛中。谓诸毛一毛无别体,故诸毛所有师子同时即在一毛中,故云一一毛处,师子同时顿时,师子同时顿入一茎毛中也。三、一一毛中皆有无边师子,谓如所依数量,能依师子遍也。问:此第三句,与第一句有何别耶?答:第一句一师子体遍多处,故云各各,即为一入多句。此第三句所入云一一,能入云无边,即为多入多句,故云一一茎毛中各皆有无边师子也。四、不坏此二多相,还入一毛中。谓别毛师子,揽此总成故。有此义也,即能入诸毛师子,是别,所入一毛师子,是总也。故云又复一一毛载此无边师子还入一茎毛中也。如文易知。言如是重重等者,结无尽义,此非心识思量境界,不可思议,不可思议。问:此门意虽无尽融通,能所各别可现,何故金师子自体与诸根为能所现耶?故十玄义引经云:“于一微尘中,各示那由他无数亿诸佛,于中而说法。于一微尘中现无量佛国须弥金刚围,世间不迫迮。”又云:“一切佛刹微尘等,尔所佛坐一毛孔,皆有无量菩萨众,各为具说普贤行。”此等以微尘为所现,以诸佛菩萨等为能现,明因陀罗义。今于一师子同体中,各各现无边师子,其义如何?答:此有二义,一、章意依金师子譬作是说,凖下十玄义,以金为微尘,以师子为诸佛菩萨等,谓依即入圆融道理故,于师子诸根中皆现师子,且如对眼根者。问:此眼是谁眼?答:师子眼也。尔者,于此成眼根金中收师子全体,余根亦如是。譬如人是诸根皆人,畜是诸根皆畜,何以故?缘起道理无一,一切不成故。若眼根非师子,余根皆非师子。若尔者师子不能成就,翻此故知眼中皆摄师子,所含师子复有眼,彼眼中复有师子,无尽无尽。若如此知,即见眼无障碍法界,故以眼为门,结一乘见闻种子。以眼为门,常成正觉。余根亦然。故清凉大师释法宝髻长者十曾八门舍宅云:“约所依即以八识而为其门,于眼根中入正定故。悟一一识即法界门,于眼觉悟即眼陀罗尼自在佛也。八识皆然。”即此之谓也。二、约法亦如是现。谓如是善财童子对普贤知识,于普贤菩萨一一支节毛孔皆有普贤菩萨等是也。所引十玄义文,且出依正相对一义,非无一毛孔皆有无量菩萨众,即上所引菩贤业用等也。依此二义故,云各各皆有等也。此约师说,旨归说:“卢舍那身遍义中,名分圆无碍。彼云分圆无碍者,即此遍法界卢舍那身。一一支分,一一毛孔,皆亦有自舍那全身,是故分处即是圆满”等,即此义也。言如是重重无尽者,结帝纲义。如帝纲天天珠者,举譬释成,即此门义也。旨归云:“如帝释殿天珠纲覆,珠既明彻,互相影现,所现之影还能影现,如是重重不可穷尽”等。即帝纲者,帝释宫罗纲也。言名因陀罗等者,结门名。因陀罗者,梵语,此云主。或云尊重,卅三天共尊重故。义与帝纲同可知。
[总释]这一段是讲金狮子的眼耳和四肢关节,凡有毛的地方,每一根毛都各有金狮子;无数根毛中的狮子,同时包容于一根毛中。这样,每一根毛中又都有无数的狮子;再是,每一根毛中又有带着其他毛中所摄有的无数师子还归于一根毛中。如此,每一事物中有无数事物,交互涉入,重重无尽,叫“因陀罗纲境界门”。这一门也是说,现象和世界中每一个事物都是本体理的完整体现,本体理包含一切事物,所以可以说每一事物都包含一切事物。不仅如此,更进一层,这一事物,不但包含一切事物,还包含了一每一事物中所包含的一切事物。同样,其他任何一个事物中所包含的一切事物,也各各包含一切事物。为了说明这种观点,据宋高僧传法传载:“(法藏)又为学不了者设巧便,取鑦十面,八方安排,上下各一,相去一丈余,面面相对,中安一佛像,然一炬以照之,互影交光。学者因晓刹海涉入无尽这义。”每一境中,不止有其他镜的影,而且有其他镜中的影的影。因陀罗纲也如此,珠纲上的每一珠中现一切珠,又现一切珠中之一切珠,形成重重无尽的关系,这也就是所谓因陀罗纲的境界。
[四三]第一句[迁注]作“谓说师子”。
第一句[显钞]无“说”字。
第二句[迁注]、[勘文]、[显钞]“以”作“用”。
第三句[迁注]作“论此金体”,[勘文][显钞]作“托此金体。”
第四句[迁注]][勘文]、[显钞]“具障”作“具彰”。案:作“彰”是。
[迁注]覩万法相,用显真理。
[类解]妄法生灭,无明也;如来藏不生灭,真性也。
[案]无明,梵语Avidya的意译,意思是指对真如、般若等佛教真理愚昧无知。此指没有了解事物的真实,一味执著现象的生灭,却不觉悟其虚妄,也叫做愚痴无明。说此师子,以表无明,是说狮子比喻有生灭的现象,通过塑造虚妄的狮子相,从而表示无明。金体,真金实体,这里比喻真如本体。真性。真性,本体的不生不灭的真实本性。语其金体,具影真性,是说,以金体比喻真如本体,来彰明本体的不生不灭的本性。这正如光显钞所说:“谓师子即无明生灭分,金体即真如不生灭分也。”
[四四]第一句[迁注]“理”上有“若”字。
第一句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二事合说”。
第二句[迁注]、[勘文]、[显钞]作“阿赖耶识”。
[迁注]即染而净,染(一)[注:(一)“染”原作“动”据文意改。]净俱泯,方为正解。
[类解]理事即真妄。论云:“真妄和合,非一非异,名阿赖耶识。”此识有觉不觉二义,觉即令生真性正解。不觉即令生无明正解。若约善财参诸知识,遇三毒三德圆,皆生正解。
[案]理事全论,是说通过事(现象)领会理(本体)。况,比如的意思。阿赖识,阿赖耶识的略称,梵文Alayavijnana的音译。或译作阿黎耶识,又名心、藏识、本识、根本识、种子识、异熟识、第八识等,义译为藏、含藏,有能藏、所藏和执藏三义。能藏是指能藏摄一切事物的种子,所藏是指一切事物把自己的种子藏在阿赖耶识中,执藏是指第七识把它执以为我,而第八识藏此我执。阿赖耶识含藏着一切现象的种子(濳在功能),有着决定现象世界的存在和发展的作用,是产生一切事物的本原。它也是所谓众生轮回业报的主体,它含藏的善恶种子,在成熟时就能招感各种不同的果报,从本质上说,大体上相当于灵魂。法藏根据起信论的思想,认为阿赖耶识有生灭和不生灭两个方面,有觉和不觉两种含义,众生可以通过觉而产生对事物真性的了解,克服无明。正解,正确的悟解。令生正解,使人们有真正的悟解。
[四五]此句[迁注]在“名”上有“故”字。
此句[迁注]、[显钞]在“名”下有“为”字。
[类解]大疏云:“如立像坚臂,触目皆道。”
[案]托事显法生解门,是说假托现象显示本体,令人产生真正的悟解。也就是说,佛教是通过不同事情表现为不同法门,而不同的法门都体现了共同的教义,使人产生正解。
[勘文](五教章)又云:“托事显法解门中,此上诸义,随托之(一)[注:(一)“之”原作“别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事,以显别法。谓诸理事等一切法门,如此经中说十种宝王云等事相者,此即诸法门也。显上诸义可贵,故立宝以树之。显上诸义自在,故标王以表之(二)[注:(二)“标王以表之”,原作“树王以显之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],故资泽,故断断(四)[注:(四)“断断”,原作“断腭”]故以云标(五)[注:(五)“标”,原作“树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]之矣。如此等事云云无量,如经思之。问:三乘中以有此义,与此何别?答:三乘托异事相,表显异理,今此一乘所托之事相,即是彼所显道理,更无异也。具足一切理事教义及上诸法门,无不摄尽者也,宜可如理思之。此上十门等解释,及上本文十义等,皆悉同时会融成一法界缘起具德门,普眼(六)[注:(六)“眼”,原作“贤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]境界谛观察余时,但在大解大行大见闻心中,然此十门,随一门中即摄余门,无不皆尽。应以六相方便而(七)[注:(七)“而”作“与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会通之,此可凖,上来所明,并是略显别教一乘缘起义耳、于其中诸余法相及问答疑等,与彼三乘或同或异,所目(一)[注:(一)“目”,原作“因”,据华严五教章改]所设为方便等,广如经论疏钞、孔目、及问答中,于彼释矣。与彼三乘全别不同,宜可广依华严经普眼(二)[注:(二)“眼”,原作“贤,据华严五教章改。]境界凖之。
问:此上道理,与彼三乘义别不同,此可信矣。又以何文证知三乘外别有一乘耶?答:此经自(三)[注;(三)“自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有诚文故,偈云:‘一切世界羣生类,甚有欲求声闻道,求缘觉者转复少,求大乘者甚希有,求大乘者犹为易,能信是法甚为难。’良由此法出情难信,是故圣者将彼三乘对比决之。又偈云:‘若众生下劣,其心厌没者,示以声闻迫,令出于众若。小乘也(四)[注:(四)“中乘也”三字据华严五教章。]。若人根明利,有大慈悲心,饶益于众生,为说菩萨道。即大乘也(六)[注:“即大乘也”四字据华严五教章补]。若有无上心,决定乐大事,为示于佛身,说无尽佛法。一乘也(七)[注:“一乘也”三字据华严五教章补。]’由此一乘非下机堪受,是故大圣善巧,于彼三乘位中,随其机欲方便少说。由不穷法界源,故权现(一)[注:(一)“现”字据华严五教章补]二身三身等佛。今为如是无上心机,乐大事(二)[注:(二)“事”下原有“欲”字,据华严五教章补],方始现(三)[注: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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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勒十玄第七
正序 倒序
- 1. 前 言
- 2. 华严金师子章评述
- 3. 校释说明
- 4. 明缘起第一
- 5. 辨色空第二
- 6. 约三性第三
- 7. 显无相第四
- 8. 说无生第五
- 9. 论五教第六
- 10. 勒十玄第七
- 11. 括六相第八
- 12. 成菩提第九
- 13. 入涅槃第十
- 14. 附录一、大唐大荐福寺故大德康藏法师之碑
- 15. 附录二、唐大荐福寺故寺主翻经大德法藏和尚传
- 16. 附录三、周洛京佛授记寺法藏传
- 17. 附录四、法藏
- 18. 附录五、贤首相涉载记——法藏
- 19. 附录六、贤首法藏法师傅
- 20. 附录七、三祖贤首国师
- 21. 附录八、金师子章序
- 22. 附录九、命师子章题解
- 23. 附录十、金师子章云间类解序
- 24. 附录十一、金师子章光显钞缘起
- 25. 附:承迁、净源、景雅和高辨生平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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